从3月1日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简称《规定》)开始施行。《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
截至2019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54亿。在互联网已深刻改变人类生活方式的今天,大多数人都离不开网络。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生态是良好还是恶化,和我们每个人利益攸关。
与此前有关的制度安排有所不同,《规定》的主旨是网络生态治理,更准确地说,这个规定的出台是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需要,也是维护广大网民切身利益的需要。加强网络生态治理,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每个人都是受益者。
在法治社会的全面建设中,几乎人人都知道无论在网上还是网下,都不能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能危害国家安全,不能破坏国家统一,不能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不能破坏民族团结,也不能散布谣言,不能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等等。
而《规定》在重申这些基本常识之外,还针对舆论关心的网络乱象提出了细化的治理措施。比如,备受诟病的“标题党”、流量造假、地区歧视和一些剑走偏锋的个性化算法等都被叫停。
《规定》明确指出,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不得“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不得“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
针对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规定》也提出了很细致的要求。比如,平台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机制,制定本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细则,健全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信息发布审核、跟帖评论审核、版面页面生态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和网络谣言、黑色产业链信息处置等制度。再比如,鼓励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坚持主流价值导向,优化信息推荐机制,加强版面页面生态管理。
《规定》的出台实施,究竟有何现实意义?
其一,有利于构建良好的网络生态。“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不仅不符合,且网络空间里的虚假、暴力、色情、诈骗信息还会伤及公众的利益。
其二,有利于提升网民的获得感。从本质上说,涵养良好的网络生态,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离不了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通过绵密有效的制度设计,犁庭扫穴的治网行动,可最大程度保护网民的合法权益。
其三,有利于推动互联网发展。网信事业代表着新的生产力和新的发展方向,我国的互联网正在实现跨越式发展,建设网络强国,离不了核心技术,离不了基础设施建设,离不了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也离不了繁荣发展的网络文化。构建良好的网络生态,可让网络文化繁荣发展。
“仰高者不可忽其下,瞻前者不可忽其后。”有人把网络称为继陆地、海洋、天空、外空之后的第五空间,对这个空间的治理既需要法治先行,也需要周密安排。网络生态,与我们的生活生产息息相关。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当网络生态更健康更有生机,我们每一个人才是受益者。
(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