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瓜群众”是对看客、旁观者的网络称呼。当前,网络舆论的力量越来越不容忽视,“看热闹不怕事大”成为网络空间长期以来客观存在的一种社会心态。但一段时间以来,“吃瓜”跑偏,谣言滋生,给网络空间治理、社会治理带来新困扰。“吃瓜群众”为什么热衷于“吃瓜”?如何才能合理“吃瓜”、合法“围观”?一起来看。
近年来,网络舆情出现一种新现象,就是一地燃爆,各地燎原。某地一起热点事件发生后,会迅速跨地域、跨系统“落地”发酵,如“过江龙”般搅动风波,给各地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带来极大挑战。舆情风险也是一种政治风险。热点舆情的“过江龙”效应有哪些表现形式?为何频频发生?又该如何应对?值得我们研究思考。
发布时间 / 2022-12-21 11:43
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于11月30日联合发布的《2021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91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6.8%。同时,未成年人过度上网情况有所改善,工作日、节假日上网时长与2020年相比均有下降。
“纸给我用一下”,未经同意,室友一下子抽掉半袋纸巾;“吃啥呢,给我尝尝”,室友夺过面包扔回面包袋;“水让我喝口”,室友抢走可乐喝掉半瓶……镜头前,一名学生模样的主播在这一系列操作之下,一脸错愕、眼神无助。
记者14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通告指出,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应遵循依法合规、用户至上、安全便捷、最小必要的原则,依据谁预置、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尊重并依法维护用户知情权、选择权,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生产企业应确保移动智能终端中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供用户选择。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被告人薛某顺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被告人薛某卫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被告人薛某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发布时间 / 2022-12-15 15:11
为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保护用户权益,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供给水平,构建更加安全、更有活力的产业生态,促进移动互联网持续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发布时间 / 2022-12-14 16:08
为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深入治理APP、小程序、快应用等应用程序乱象,进一步压实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主体责任,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中央网信办开展“清朗·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领域乱象整治”专项行动。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新修订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简称新《规定》),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专家认为,对原有《规定》进行完善是为了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继续加强对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的规范管理。作为互联网治理的重要一环,规范网络跟帖管理能够有效促进网络环境风朗气清。
由于网络的匿名性,一些人在新闻报道或他人的社交账号后面恶语跟评、肆意辱骂。网友们看不下去,称其为“喷子”,以表达厌恶。这种跟帖乱象由来已久,并不新鲜。但为何我们依然希望更多人关注到这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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